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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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十九大)关于国土空间治理理念的具体行动,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国土资源部改组为自然资源部,并将原属不同部委管理的主体功能区划、城乡规划、水资源、草原、森林、湿地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等职责纳入新的自然资源部。
从部门职责看,自然资源部实现了对国土空间要素管控的全覆盖,有利于践行十九大关于“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和“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顶层设计要求;更重要的是,将城乡规划这一极具战略统筹作用的综合性规划与土、水、草、林等单项自然资源类规划统一纳入自然资源部,实现了对国土空间规划的高度统一。
自然资源部的建立及其权责确定预示着符合新时代国家空间治理要求的规划体系即将诞生。可以预见,面向国土空间全要素的规划将成为空间规划领域的顶层设计,而以往对国土空间具有较强统筹协调作用的城乡规划将面临新的挑战。我们目前还无法准确描绘未来城乡规划内容及技术体系的清晰模样,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城乡规划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更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在促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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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价值观
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人与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要素是生命共同体等绿色发展理念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而推进绿色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意。面对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大规模的城乡空间开拓建设将不复存在,新的规划体系必将更加关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即城乡规划关注焦点应从关注人的活动空间即建设用地空间向人与自然资源的全要素空间转变,规划应树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价值观,以更好地发挥城乡规划对人与各类自然要素空间的统筹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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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红线思维
长期以来,城乡规划在保护公众利益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地方政府出于自身经济发展的强烈诉求,导致城乡规划往往不断突破自然资源保护底线,长期存在的城市建设占用河湖水系、违规违法填海造地等问题就是典型案例。以国土部门为基础建立的自然资源部,有望将国土部门垂直管理机制沿用至城乡规划领域,进而极大地加强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为自然资源保护扫清体制障碍。
2017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行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提出划定生态环境保护三大红线即: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上述要求,城乡规划中有关自然资源保护红线可大致分为宏观空间层面、中微观空间层面和绿色指标管控层面。
规划应明确区域性生态安全屏障体系、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生态保护红线、永久性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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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应研究如何保护和利用好规划范围内的“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要素,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不盲目地“堆山挖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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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应明确各类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比如习总书记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以水定人、以水定城、以水定产、以水定地”的要求即是城乡发展应明确“水”这一自然要素的利用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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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作为,实施生态修复
修复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快速城镇化进程中积累的生态环境问题亟待通过生态修复加以解决。面向生态全要素管理的自然资源部的建立,为有效利用规划这一顶层设计工具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提供了体制保障。同时,实施生态修复也为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巨大挑战,城乡规划应继续发挥自身空间研究技术优势,积极吸收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其他学科的科学观点,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出发,以自然要素为研究对象,识别城市山体、水系、绿地、废弃场地等存在的生态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生态修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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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相适应,面对国土空间全要素管控的新要求,城乡规划应充分发挥作为综合学科的技术优势,以“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价值观为指导,坚守城乡空间扩张底线,积极实施生态修复,使得城乡发展更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不断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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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成坤
中规院深圳分院城市基础设施研究中心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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